标本采集及保存要求
标本采集及保存要求
1总则:用于细菌培养的标本在收集时应注意严格无菌操作和及时送检,检测后标本应妥善保存。
2.临床标本的采集
2.1下呼吸道分泌物(痰液)
令患者早上起床后用清水濑口,不要刷牙,立即从下部呼吸道咳出第一口痰,吐在无菌塑料痰盒中,及时送检。
2.2尿液(中段尿)
护理人员协助采取中段尿约3ml入无菌试管中,及时送检。
2.3粪便:取有粘液、脓血部分的粪便置玻璃大便专用管中,如为稀水便,可直接收集于玻璃管中,及时送检。
2.4眼、耳、鼻、喉拭子:将棉拭子沾取少许无菌生理盐水(如沾取的太多,可在无菌生理盐水瓶壁上挤去多余的水份),然后采取可疑部位的分泌物,倒悬于无菌试管内,及时送检。
2.5脓液:用沾有生理盐水的棉拭子沾取脓液,要尽量多取一些,然后将棉拭置于无菌试管中,及时送检。
2.6血液:
2.6.1凡怀疑菌血症和败血病的患者,采血培养时,应尽量在未使用抗菌素前采血,如已使用抗菌素,
应尽量选择抗菌素在体内浓度最低时采血,应在病人第二次使用抗菌素之前采集血培养标本。当然在
病人发热或寒颤时采集也可。
2.6.2成人每次采血5—10ml,小儿采血2—3ml;
2.6.3严格消毒病人采血部位和血培养瓶口,抽一定量血液后,无菌注入血培养瓶内,轻轻摇匀,
2.6.4从抽血到接种入瓶,动作要快,防止血液凝固,同时要及时送检。
2.7穿刺液:胸腹水、心包液、关节腔液、鞘膜积液:
严格无菌抽取后,注入含肝素抗凝的无菌试管中,轻轻颠倒试管10余次,使肝素与穿刺液混匀达到抗凝的目的,或直接无菌注入血培养瓶内及时送检。
2.8胆汁:由专科医生以无菌方法取引流液10ml注入无菌试管。
2.9脑脊液:以无菌方法取脑脊液3-5ml,置无菌试管内,常温保存送检,如只做培养可直接无菌注入血培养瓶内,及时送检。
2.10生殖器官标本:阴道、子宫颈及前列腺等分泌物应由医师采集,收集于无菌试管内送检。如疑
为淋病奈瑟菌感染,做培养检查时,采集的标本应床旁接种并及时放入孵箱培养。
2.11烧伤标本:以无菌棉拭子直接采取多个部位创面的脓汁分泌物放入无菌试管中.
2.12支原体(解脲、人型)培养+药敏的标本采集
2.12.1.支原体对干、热抵抗力差,标本采集后应尽快接种支原体运送培养基送检。
2.12.2男性:用细的无菌棉拭子沾取无菌盐水少许深入尿道口内2.5-3cm。
3.临床标本的保存
细菌室标本原则上要求及时送检、及时处理,不得保存。
标本的接种和移种法
标本的接种和移种法
接种标本是细菌实验室的一项基本操作技能,目的是使细菌能得到充分的生长和能分离出单个菌落获得纯培养而供分析鉴定之用,所以作此项技术的操作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1.左手的操作要点:左手负责持平板、试管、烧瓶等物品,操作中,左手应尽量减少摆动,否则,不利于保持物品的无菌状态。
1.1左手持物品时,最好固定在一个空间方位上,以避免因移动使空气中的细菌进入器皿,造成随机性污染。
1.2所持的器皿其开口尽量避免向上,持平皿时,可以让平板的表面与地面尽量垂直,试管与器皿烧瓶也可倾斜。当从标本器皿或平板上挑取接种物或菌落后应立即塞上试管塞或扣上平皿,随即接种标本。
2.右手的操作要点:握有接种工具的右手,将接种环或针沿伸到标本之前应作好接种环或针,镊子等工具的火焰消毒工作,待冷却后才沿伸到标本容器中挑取接种物,在挑取标本后,其接种工具应尽量避免接触试管壁及试管口等。随后将接种物在培养基上分离划线。
3.移种或接种的基本步骤:
3.1右手持接种工具,在火焰上烧灼3次灭菌。
3.2左手持起标本容器或原代培养物的平皿或试管等。
3.3用接种工具挑取适量标本或细菌,挑取标本时,应注意选择真实反映感染情况的部分,如粪便挑取粘液脓血部分。纯化细菌应从原代培养物上挑取单个菌落。从液体培养基中取菌,只需将接种环在培养液中蘸取一环即可。
3.4接种时可根据要求采用不同的接种方法。
3.5接种后,应在火焰上反复烧灼接种工具并作一定的编号记录,所用工具应放回原处。
标本拒收标准
1.支原体培养、鉴定、计数、药敏操作:若送检标本不是运送培养基送检则为不合格标本。
2.找抗酸杆菌:穿刺液标本如发现严重凝固则拒收。
3.脑脊液培养:如标本为非无菌管采集则拒收。
4.中段尿培养:如标本为非无菌管采集则拒收。
5.下呼吸道标本培养:挑取痰标本直接涂片镜检,WBC<10/LP,上皮细胞>25/LP不适合做细菌培养。
6.脓液及创伤分泌物培养:如标本为非无菌管采集则拒收。
7.穿刺液培养:如标本为非无菌管采集则拒收。
8.生殖道分泌物培养:如为淋球菌培养没有直接接种到淋球菌培养基上则拒收。
9.各类培养标本原则上都要求无菌采集并及时送检、及时接种、及时培养,不能保存。除非特殊情况可置于冰箱保存,对分离怕冷的细菌时,应注意标本的保暖。
菌(毒种)管理办法
1. 菌种保管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于冰箱中,房门专人加锁,确保菌种安全。保管人员变动时,必须严格交接手续。
2、菌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包括形态,分离日期,鉴定日期,签发者,主要鉴定性能(包括形态、染色、抗原结构、动物致病力等),并注明使用、转移、销毁情况及原因。
3、各种菌种应按规定时间接种,一般在接种三次后作一次全面的鉴定,注意菌种有无污染及变异,如发现变异时,应及时更换。
4、菌种保存范围及向外单位转移,应按国家卫生部规定执行。
5、所有存在菌种应具备清单。
标准菌株保存及使用
标准菌株保存及使用
概述:标准菌株是细菌室室内质控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的生物资源,我室的标准菌株主要来自省临检中心的发放和从卫生部临检中心以及国家菌种保存中心购买所得,为了让标准菌株能够得到合理的应用,特制定以下规定。
1.对每批购买的标准菌株要做好登记,包括菌种的菌名、编号、购买时间、保存地点、记录人等
2.每次使用标准品都应作好使用记录,包括标准品的名称、编号、使用时间等。
3.购买的标准品初次使用时,应大量增殖,然后分装在含10-15%甘油的胰蛋白胨肉汤中,-20℃以下保存。
4.新的标准菌株复苏最多不得超过三次,如超过三次将不在视为标准菌株使用。
5.标准菌株保存管一经溶化使用后,不得再次冻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