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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ljhciq
行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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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lotus_sum
ID:baby073125
ID:zhonghuashendun
ID:xurunjiao5339
原文由 baby073125(baby073125) 发表:这种问题是绝对不允许的,作为能力验证的申报机构,验证的是本实验室的能力而不是分包方的能力,那么参加的实验室名称当然也不能报自己是实验室的名字了,也就是说申报实验室如果分包的话就等于自己替分包方做能力验证而缴费。这样的实验室其不亏死了,另外认可委机构也不会同意的。
原文由 武灵(zhonghuashendun) 发表:在新的CNAS-CL10:2012里已经明确说明了,如果没有检测能力,只是分包出去的项目,是不被CNAS认可的,即不得作为实验室认可项目。
原文由 依风1986(xurunjiao5339) 发表:这种完全不可以,也偏离了能力验证的初衷!
ID:fjh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