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实验室总体布局应满足CNAS-CL10: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的要求,识别潜在的对样本的污染和对人员的危害。如安全防护和报警、环保等提出设施和环境配置要求。
4.1.2 如果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温湿度、声级和振级对检测结果和人员健康有影响,实验室应采取相应的防范和监控措施。
4.1.3 关键消耗品和标准物质的储存条件应予以满足,避免材料和物质的损坏或变质。
4.1.4 样品的收发、制备、检测和储存保留环境应符合规定或样品特定的要求,特殊样品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样品污染变质或对环境造成危害,详见《样品管理程序》。
4.1. 5试验过程中有废气、烟雾产生的检测项目,应装有通风排气系统,或配有试验通风柜并在柜内操作,以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人员健康不受影响或损害;废水应经过处理后再排放到下水道,以减少对环境污染,见《废弃物处置程序》。
4.2.5 质量监督员应不定期对环境和设施是否满足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4.3 工作安全
4.3.2为保障工作过程中人身和仪器设备的安全,各部门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的规定。
4.3.3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险品的使用保管应按照规定执行。
4.3.4在检测中易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试验,应限定场所进行或在作业场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4.3.5 公司应配备相应的有效期内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醒目易取的位置。
4.4.1人员进入实验室区域必须穿工作服并配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4.4.2禁止在公司范围内吸烟。
4.4.3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样品等存放必须有序,非实验室人员不得动用和移动相关仪器设备。
4.4.4 实验室人员负责各自区域的清洁卫生,保持环境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4.4.5 离开实验室应对电源、水源、气源、空调、门窗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