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影子(hyheying) 发表:原文由 xiangever(xiangever) 发表:
主要是考虑测定的平行性吧,含量测定平行样之间的绝对偏差不得过1.0%,我们公司质量部要求,但研发部门无此要求。省所的做法是双样各进样2针,但如有1针明显异常,可舍去(变成了2+1),但无任何说明和解释,估计这点上还没什么强制要求和规定。
如有1针明显异常,可舍去(变成了2+1),但无任何说明和解释?这在我们的管理体系里是不可以的
原文由 xiangever(xiangever) 发表:原文由 影子(hyheying) 发表:原文由 xiangever(xiangever) 发表:
主要是考虑测定的平行性吧,含量测定平行样之间的绝对偏差不得过1.0%,我们公司质量部要求,但研发部门无此要求。省所的做法是双样各进样2针,但如有1针明显异常,可舍去(变成了2+1),但无任何说明和解释,估计这点上还没什么强制要求和规定。
如有1针明显异常,可舍去(变成了2+1),但无任何说明和解释?这在我们的管理体系里是不可以的
每个部门都有各自的要求吧,但省所这么干我的确有点纳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