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以下简称卫生计生委)《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完善工作安排》(卫办监督函【2010】607号),国家对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了修订。新版GB 19298-2014《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将于2015.5.24实施,GB 19298-2003随之将被代替作废。
其中微生物限量修改如下:(1)删除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计数 与国际相关标准接轨:IBWA、FDA及日本均未对包装饮用水菌落总数提出要求;防止过度杀菌导致溴酸盐超标;控制菌落总数指标应采用GMP;与GB 8537-2008保持一致。因此删除菌落总数指标。
鉴于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计数无饮水传播疾病证据,且可以通过消毒控制;而且国际标准无这三项指标。因此删除这三项指标。
(2)保留大肠菌群并删除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 大肠菌群可作为指示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是否存在的可靠指标;国际标准无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要求。
(3)新增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环境微生物,可在水环境中繁殖;CAC(矿泉水)、EPA、英国、日本及我国矿泉水标准均有该指标。
新旧标准微生物限量对比如下:▶旧版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2015.5.24作废)
▶新版GB 19298-2014《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2015.5.24实施)
n :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