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的【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没有危险固废的资质,譬如,没有危险固废鉴别标准5085.3-2007,危险固废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T5085.1,HJT20-1998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299-2007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但我们的领导却接固体废物的委托工作【这件工作还是污泥倒河里的污染事故】,还按老的固废的国标做,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固体废物 铜、锌、镍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555.X-1995。他随便叫了个新来化验员,没固废上岗证的人员,既没有做干物质和含水率,又没有做样品破碎,把新鲜污泥,用烘箱烘干之后,没有用9.5mm孔径的筛过滤,在锌的镍的原始记录校准曲线的斜率都少一半的情况下,直接上
原吸把结果弄出来,打成报告,然后加盖了CMA,发出去了,我想请问各位大哥,这种行为,算不算违反计量认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