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西瓜猫猫西瓜(vivi_vivi)发表: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任何一份《检定证书》都不可能盖CNAS标志章,因为这是两种不同类型和性质的活动。校准也不是检测,校准的对象通常是测量设备或计量器具,检测的对象通常是产品或零部件,或者是探索研究性试验。校准通常是两个已知量之间的比较,而检测则通常是对未知量进行定量的获取和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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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很多机构,经常出现检定证书上盖了一堆章的情况,其中CNAS也在列
CNAS对认可标识的管理与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CNAS—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检定属于法制计量范畴的活动,检定机构必须经过国家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如国家质监总局、各省的技术监督局、行业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等)的考核与授权(包括行政许可)。而校准则不属于法制计量范畴的活动,CNAS仅仅是对校准机构的校准能力进行认可,并不涉及检定。因此,CNAS认可标识不能用于其他与认可能力范围无关的证书或报告,检定机构在出具的《检定证书》中也不能出现“本机构(或本项目)经CNAS认可”等误导性的资质声明与表述。严格来说,在《检定证书》上盖CNAS标识是违反CNAS规定的,一旦向CNAS投诉,该机构是要受到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