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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ca.gov.cn/tzgg/gwxx/gwxx/201508/t20150805_41244.shtml国家认监委关于换发新版式《认证机构批准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5-08-05 作者:国家认监委 来源:国家认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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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8月1日已经实施的新的《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和前期发布的自愿性认证业务分类目录,国家认监委决定启用新版式《认证机构批准书》。
新版《认证机构批准书》分为
主证、附件和法人分支机构三部分。
取消了非法人分支机构、年度报告审查、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调整粗化了批准领域,体现了规章修订和改革的要求。
新版批准书换发工作于8月17日正式启动,持续到9月30日,从10月1日起,所有旧版批准书全部作废。新版式《认证机构批准书》主要变化1、《认证机构批准书》分为主证、附件和《认证机构法人分支机构批准书》三部分。
2、《认证机构批准书》主证中取消“组织机构代码”、“非法人分支机构”以及“年度审查信息”的内容;调整“颁发日期”、“换发日期”和“有效期”的表述格式;取消“在有效期内每年4月加盖年审合格专用章继续有效”的表述;增加“备案信息及年度报告信息请登录
www.cnca.gov.cn网站查询”的表述。
样式官网下载3、《认证机构批准书》附件中表述经批准的业务范围。认证业务范围按照“认证类别”和“认证领域”两个层级表述;“认证领域”依照2014年38号公告中的“自愿性认证业务分类目录”表述。样式官网下载4、《认证机构法人分支机构批准书》内容与《认证机构批准书》主证和附件相同。样式官网下载
怎么换新版批准书?1、各认证机构自2015年8月17日起,持机构所有的旧版批准书到质检总局政务大厅认证机构行政审批服务台换领新版批准书。2.京外认证机构可选择邮寄方式换领批准书,请致电010-82262154联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