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daytona(daytona) 发表:谢谢你的回复,我们公司产品是医疗器械行业,客户群体不同,各种要求都有,法规仅供参考吧,都是按照客户的要求在管控。
挪威原本2008年1月1日需要执行的《消费性产品中禁用特定有害物质》(PoHS)中规定双酚A含量需要小于25ppm,但最终由于各方难以达成共识而推迟实施,2011年12月20日挪威又向WTO提交了一份PoHS法规的修正案,将限制物质修改为4种,其中已不包含双酚A
1.加拿大环境保护法1999 (CEPA 1999)将BPA列入有毒物质清单,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CCPSA)将含BPA的聚碳酸酯婴儿奶瓶列入禁止物品清单。
2.欧盟在2002/72/EC指令(委员会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的指令)中规定双酚A特定迁移量(SML)应小于等于0.6mg/L。
3.美国州一级颁布双酚A禁令,主要集中在可重复使用的儿童食品和饮料容器
4.中国颁布卫生部2011年第15号公告在婴幼儿奶瓶中禁用双酚A
5.法国 ACT N.2012-1442食品包装全面禁用双酚A
强烈呼吁制定HSF标准的人搞搞清楚,不要把食品行业、纺织行业、化妆品行业管控的东西统统列到电子电器行业的管控标准中来
原文由 Nicole(p3097396) 发表:50ppm,25ppm都是来源于挪威的PoHS,问题是PoHS到现在也欧盟也没通过,而且双酚A已经从PoHS中移除
我们公司对供应商的管控也是在50ppm,我也不知道来源哪里,公司只有我一个做环保的,连问的人都没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