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承之(dacaoyu) 发表:
4.2 实施内部校准的人员,应经过相关计量知识、校准技能等必要的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或经授权。
没有要求一定要外训
你说的很到位。内部校准人员只需要“经过相关计量知识、校准技能等必要的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或经授权”,不一定要外训。至于谁来培训,如何培训,标准都没有规定。
当前国家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将相关人员的证明分为“能力证”和“准入证”。能力证类似于本科毕业证、专业知识培训结业证等等,是具备某个岗位标准要求的能力的证明。准入证是用人单位书面认可的上岗证、聘书等。除了事关国家稳定和安全,以及人命关天的那些岗位需要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确认其“准入证”外,一个人能不能被聘上岗是用人单位的权限,不是政府或行业管理机构的权限。一个人具不具备某个岗位的能力也应该由用人单位认可,因此用人单位认可什么人或什么机构的培训具有能力,也是用人单位自己的决定。用人单位认为 实施内部校准的人员需要谁培训,谁的培训结果就会得到认可,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就可以对其颁发书面“准入证”,准入证的形式可以是聘书,也可以是上岗证。校准员的聘书和上岗证就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校准员的“授权”。
质检总局今年9月18日公告规定,企业最高计量标准考核从今以后取消必须持有政府颁发的检定员证,正是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具体措施之一,将企业检定的“准入证”发放权归还给了用人单位的企业。向社会提供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因强制检定是国家的要求,用人单位就是国家的政府计量主管部门,因此这部分检定的资质(准入证)的确定权仍归政府计量主管部门。按规定这部分检定员应该取得注册计量师证(即政府认可的能力证)并经注册(即政府颁发的准入证),今后不再颁发和换发检定员证,在过渡期已有检定员证继续有效,直至某个合适的时机宣布统一作废而用注册的注册计量师证代替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