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czcdczg(czcdczg) 发表:每个人理解的角度有些许的差别,是没有规定外聘由兄弟公司质量经理来帮忙组织内审,但是规定了质量负责人其代理人在其缺席的时候代理其相关事务,只是符合要求的,是建立了这样机制的,只是未被执行;外聘兄弟公司质量经理来帮忙组织内审不是必须的,执行的时候应该是由质量负责人代理人来执行了,但是结果是没有,所以是有体系未执行。个人见解,欢迎讨论。
体系性不符合:未建立相关体系文件;
实施性不符合:有体系文件而未执行;
效果性不符合:实施了但效果不好。
显然你没有规定可以外聘质量负责人,应该是体系性不符合。体系文件应规定由其代理人负责其相关职务,或外聘内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