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1.校准范围确认:我理解的是比如说一把卡尺,它的范围是0-20cm,但是校准机构在校准的时候没有校0-1cm范围,只有1-20cm这个范围,然后校准报告也没有0-1这个点,但我们实际上用的上0-1这个范围的。这种情况是不是校准范围不符合要求的?如果真是你说的那样,当然是校准范围不符合要求。但要注意到的是,因为你没有给出实例,无法明白你的理解是否正确。一般来说对于量具,起码零点应该是要保证的,在此基础上再给出了1、2、……20的校准值的话,那校准机构应该是无可非议的。要说只能是你选的该量具量程不恰当,太大了而已。2.修正因子:打个最简单的比方,我们用个体重秤称体重,然后在站上去之前,就发现指针已经在1KG了,然后我们站上出,称出来的结果是70,那实际上我们真实体重就是70-1=69KG,这个对修正因子的理解正确吗?一般来说,校正应该是由该是由校准机构给出的,相应示值时的修正因子或修正值(对于用乘法去修正的称为修正因子,而用加法修正的称为修正值),而你说的该情况来说明修正并不是很恰当。3.我完全不懂校准行业,如果校准单位发现设备有偏差,产生了修正因子,他们会帮忙把这个数值修正吗?还是说他们只负责给数据给你,至于你是在后续的测量把这个数据纳入计算中还是去找厂商把设备修正过来,他们管不了。对于具备调整功能的,并能调整好的,校准机构当然应该调整,并据情况给出合格结论(或仍给出修正因子或修正值)。对于只有生产厂家才能(或不能)调整的,当然只能是给出修正因子或修正值。4.设备产生了修正因子,就一直把修正因子计算进去吗?需不需要找设备厂商调整过来?当然,是好能找设备厂商调整过来,再送检定或校准。谢谢您的解答
原文由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刘老师,您好。对于第3点,校准结构不是只给出校准结果,不进行合格与否的判定。判定是否合格应该是检定才做的吧?
3.我完全不懂校准行业,如果校准单位发现设备有偏差,产生了修正因子,他们会帮忙把这个数值修正吗?还是说他们只负责给数据给你,至于你是在后续的测量把这个数据纳入计算中还是去找厂商把设备修正过来,他们管不了。
对于具备调整功能的,并能调整好的,校准机构当然应该调整,并据情况给出合格结论(或仍给出修正因子或修正值)。对于只有生产厂家才能(或不能)调整的,当然只能是给出修正因子或修正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