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
高校实验室一般不是独立法人单位,校长能授权给仅4个人的实验室吗?在现行体制下很难,要知道所谓授权是由实验室全权管理,但相关法律责任则由校长当担,个人认为校长犯不上为此担风险。
是由4个人开始操作,先弄明白怎么办,再去跟领导要人要钱呗。实验室倒是级别还行,校长授权,唉,是个问题。目前是各课题组各自为政搞科研,想把公用的仪器拿出来搞资质,整个实验室实验员只有4个,肯定还得抽调教师。昨天看了些资料和大家的意见,想先跟领导要钱,请一个做评审员的外校老师来给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