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准则4.1.5.g )条对监督员的要求主要是专业技术方面的。例如,《实 验室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指出," 无损检测领域实验室应根 据需要设立一名或多名技术监督员,该人员应有能力、有时间和权力对检测工作 提供足够的技术指导和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和说明。如技术监督人员发生变化, 应通知认可委员会重新进行评审,再重新评审之前和缺少技术监督人员的情况下,实验室不得出具带有认可标识的检测报告。在生产车间、安装工地、使用现场等实验室以外工作场地检测时,检测人员应按技术监督人员批准的检测工艺进行工作,检测报告须由技术监督人员审核并签字".监督员通常是兼职的,当专业科室主任的技术能力满足要求时,也可以同时担任监督员;如果专业科室主任无力承担,也可由熟悉本专业的技术骨干担当。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专业科室主任被授权担任监督员,但由于他们承担的工 作量较为繁重,监督工作会受到冲击,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有的实验室授权其 他一些人员为监督员,但由于他们的技术能力不能满足要求,同时缺乏足够的组 织资源,无力对不符合工作的纠正实施监控,这些都会对监督的有效性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