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多个客户的样品同一天采样、分析,原始记录必须分开记录吗?

浏览0 回复22 电梯直达
jrs13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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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现在的质控喜欢做加法,基层人员需要准备的材料越来越多,这些质控措施有没有人思考过是不是全部都有必要性,是否有过度留痕嫌疑,是否有做无用功的地方,如果有的话是该适当做做减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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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7 16:38:01 Last edit by jrs13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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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Totoro(Insm_ea0bacf1) 发表:

谢谢您的解惑。

有这个想法是因为我们每次都会做标准曲线,而且原始记录上每次都要填写标准曲线跟前处理过程,书写工作量太大,在想怎么能减轻这些重复工作。

有同事提出过复印,即手写一份已经填上标曲跟前处理过程的,复印成多份之后将样品再手写上,最后签字。但有人提出这么做还是“原始记录”吗,对于这种情况您是否有好的解决办法呢?

我们最近还在做成本节约,提出标准曲线不必每次都做,在做标曲的药品没用完之前都可以用这一条,但每次都要做单点校核,这样可不可以呢?这样的话原始记录该怎么填写呢,原始记录中可以没有标曲具体数值只有公式吗?
关于标准曲线不必每次都做的问题,需要在自己的《质量控制程序文件中具体规定,包括原始记录该怎么填写。比如稳定的项目每季度做一次校准曲线,在每次分析时只做中间点校核,如果该点与原曲线的标准点的误差不超过5%,可以使用原校准曲线,同时在原始记录给出原标曲的回归方程、中间校准点与原标准点的测试结果及计算准确度检查的相对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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