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无论是检定规程还是校准规范,就执行层面而言,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检定必须依据检定规程,校准可以依据检定规程,也可以依据校准规范。但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同时出现适用范围、检测方法(对主要计量技术参量而言)完全相互覆盖,且同时并存的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JJF1587是将原三个检定规程(JJG315、JJG598、JJG724)进行了整合,并加入了交流电压和交流电流的检测方法。没有哪里规定国家有检定规程,部门、行业和地方就不能编制检定规程。只要不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覆盖范围内,都是允许的。如果在国家标准的覆盖范围内,则下级标准在技术上应严于国家标准,与检定规程还是校准规范没有任何关系。例如:国家有现行有效的检定规程JJG 596-2012《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上海市仍然可以编制JJG(沪)56-2016《电子式交流电能表使用中检定规程》。国家如果已发布了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地方、部门如果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不高于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或内容出现冲突,无论是编制检定规程还是校准规范,那都是不允许的。
注意看好JJG 596-2012《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上海市仍然可以编制JJG(沪)56-2016《电子式交流电能表使用中检定规程》。这两个规程是不同的.上海那个突出了使用中三个字,也就是在不拆下的情况下检定,而国家检定规程是要拆卸后送到实验室检定的。你可以试试具备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在出个适用范围一样的地方规程,总局给备案吗?校准规范怎么能和检定规程一致?地方校准规范是不用在总局备案的。选择检定规程执行检定是有要求的,前提是没有国家检定规程。不明白可以问计量司,看计量司怎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