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附表4的名称是“申请认可的检测能力及仪器设备(含标准物质/标准样品)配置/核查表”,关键词有两个,是要求填写申请认可的“检测能力”及“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并非仅仅填写“仪器设备配置”。
JJF1001定义的“不确定度”,全称是“测量不确定度”,是“表征赋予被测量量值分散性的非负参数”。因此“扩展不确定度”是描述第一个关键词“检测能力”的,也就是针对测量结果的。故,对于检测实验室而言,是填写所申请检测项目的检测参数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对校准实验室而言,是填写所申请校准项目的校准结果扩展不确定度。第二个关键词“仪器设备配置”,对于检测实验室而言,是指为开展所申请检测项目而配置的仪器设备,对于校准实验室而言,是指为开展所申请校准项目而配置的仪器设备,即校准过程使用的计量标准及主要配套设备。
说这么绕别坑了可怜的娃。。。。。。
你说的都对,只是这个表“仪器设备配置”是由“检测能力”引出的,而表中“扩展不确定度”栏位是对应“仪器设备配置”的。
所以表中对应栏位就填范本里的三种选项,1、扩展不确定度/2、最大允差/3、准确度等级;绝大多数情况这三个应该足够覆盖才对啊。
设备我们一般填3或2,标准物质填1;当遇到没有检定/校准规范的设备,也是填设备厂家给出的对应信息,基本不会填测试结果的“扩展不确定”。
换言之,连设备的准确度等级都不知道,你是怎么评估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