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享】关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过渡期实施

浏览0 回复2 电梯直达
JOE HUI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对于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日期前按前一版标准生产的产品,在标准正式实施后如何处理,是否仍可在市场上进行销售流通?

【答】按照《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提到的强制性标准指的是现行有效的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废止。也就是说,新强制性标准实施后,意味着原强制性标准就废止了,不再是现行有效标准。新发布的强制性标准都给予了一定的实施过渡期,之所以设定过渡期,既是为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顺利过渡到生产(或提供)满足新标准的产品(或服务)留出时间,也是为消化已经上市的产品留出时间。因此,新强制性标准实施后,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产品,不能再生产、销售、进口。新的强制性标准发布后,即可按照新标准执行。
为您推荐
专属顾问快速对接
获取验证码
立即提交
ztyzb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状元秀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强制性的标准在过渡期也是新旧标准同时存在的,但是等实施之后就必须按照新标准执行了。
猜你喜欢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
品牌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