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霸波儿奔@奔波儿霸(Insm_eeecfb48) 发表:
这个客户不是检测机构,就是一个厂
1、这个属于一次分包。通常不存在二次分包,因为选择分包的检验/检测机构,就是已经具备有效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所以不存在再次分包。真遇到接包机构无暇承接业务,可以另觅他家,不存在再由他再去做二道贩子。
2、分包应告知客户,征得客户的同意。
3、通常对于你们这种没有能力的分包,应该由接包方单独出具分包项目的《检测报告》。若欲将接包方实验室的检测结果,纳入分包方的《检测报告》中,CMA要求经客户许可,CNAS要求得到接包方的同意。同时还应在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注明哪些项目属于分包项目,并注明接包方的资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