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关于检测值计算和检出限的问题

浏览0 回复1 电梯直达
unkle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最近看到《HJ 637-2018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中关于检出限0.06mg/L。1、该标准的检出限是指油类和石油类指标,还是包括动植物油含量也是0.06mg/L检出限?2、如果检测出油类1.0、石油类0.08均高于检出限,动植物油0.02是出该数值还是“低于检出限”?我理解两个高于检出限的检测值应该认为是可取的,相减得到的数值也是可取的。但一般都把这3个指标的检出限定为0.06mg/L。请各位老师解惑,谢谢!
为您推荐
您可能想找: 气相色谱仪(GC) 询底价
专属顾问快速对接
立即提交
哈希
哈希公司(HACH)
4008316616-1405
可能感兴趣
ztyzb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最近看到《HJ 637-2018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中关于检出限0.06mg/L。1、该标准的检出限是指油类和石油类指标,还是包括动植物油含量也是0.06mg/L检出限?
楼主,包括动植物油
2、如果检测出油类1.0、石油类0.08均高于检出限,动植物油0.02是出该数值还是“低于检出限”?
楼主指的是油类0.10吧?此时动植物油应该出小于检出限
我理解两个高于检出限的检测值应该认为是可取的,相减得到的数值也是可取的。但一般都把这3个指标的检出限定为0.06mg/L。请各位老师解惑,谢谢!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品牌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