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环办函[2009]10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指导和规范制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决定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9年11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pdf《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