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转帖】实验室之安全卫生及环保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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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大家查看~将部分内容贴出~

中央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
实验室之安全卫生及环保手册


前言
  学校实验是教育过程中,进行理论印证,从事学术研究,同时也是教导学生正确实验操作之场所。在实验室里,需要使用器皿与化学药品,时时刻刻有潜在伤害、火灾、爆炸或中毒等危险。实验室中各项操作,如未养成正确的操作管理习惯,不仅易发生事故,且危及人员健康及安全。故必须将实验室之安全、卫生及环保要求予以正确之规范,以供遵循。

  本手册旨在向同学助理及老师们说明并强调在实验室中应有的谨慎态度,在实验前应有之基本知识及实验后应有的负责态度。尽管我们尽量加以说明,总难免仍有疏漏之处,若在手册中找不到解答,得先查查书本或向老师们问得清楚明白后才进行实验,同时也希望随时能提出意见修正本手册,使其能更趋完整。本所实验室之安全卫生及环保管理由所长督导,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学生自治之实验室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并在所务会议上提出报告。

  请诸位读完本手册后在次页附条签名,撕下缴回所办公室技术人员处存盘,如此方才开始享有使用本所实验室的权利。此项手绩旨在保护诸位,希望大家认真实行。

本手册内容同时公布于环境工程研究所之网络首页上,欢迎各位同学随时查看。

本人已详细阅读环工所之实验室安全卫生及环保手册,并于进行实验时依照该手册内容及各相关规定操作,若有任何违法不当操作行为后果须自行负责。

签名:

职称(请圈选):  硕士生  博士生    专任助理

日期:

本人阅读手册后下列意见提供:

注:此页签名填妥后请撕下交所办公室技术人员留档备案,有备案之人员才得使用本所之实验室及设备。

(A) 操作安全
.不可触摸刚加热过的玻璃或坩锅,必须等其冷却一段时间后再去碰它。
.要从橡皮塞中拔出玻璃管或温度计时,要紧抓靠近橡皮塞部份的管身,旋转后拔出,必要时可以水或甘油作为润滑剂。
.对塞死的瓶塞要用安全的方法开启;避免使用过当压力造成瓶口破裂。
.破裂的玻璃器皿应该另外收集置入玻璃类回收箱。
.圆底烧瓶应放直在特制的橡皮垫或软木环上。
.绝对不要将试管对着别人或自己。
.为了安全及整洁,应将试管安置在『试管架』上。
.试管加热时,应靠近管内液体或固体表面『缓缓』加热,并随时准备移开火焰,以防突沸。
.当实验用到有毒或可燃物质时,应在抽风柜中进行工作
.实验桌上除实验进行中所需器材药品外,应保持干净。且加热时火源周围不可有易燃之药品或器材。
.稀释强酸时,一定是将酸加入水中,『绝不可』将水加入酸中。
.吸取化学品,应使用吸球,不可以用嘴来吸。
.钢瓶必须以锁炼或气瓶架予以固定牢靠,以防地震。
.使用盖子保护钢瓶开关。
.输送钢瓶宜使用手推车,不可用滚动的方式,更要避免碰撞。
.搬运、装、卸钢瓶均应在白天进行,上下楼层时须以电梯运送,使用电梯时须遵守本馆电梯使用规则。
.钢瓶旁边不可有火源、热源。
.钢瓶储藏地点应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搬动化学品瓶子时,要用双手同时抓紧,并靠近身体,其中一只手还须用手指穿过瓶环,不可仅握着瓶颈。
(B)个人防护
.养成『预知危险』的习惯。
.在实验进行中必须戴安全护目眼镜。
.在实验室中不可以配戴隐形眼镜。
.实验时不得穿拖鞋、凉鞋,以策安全。
.进行实验时,应穿合身的实验衣。
.搬运或使用具高度腐蚀性之酸、碱及其它化学品时,应戴橡胶手套。
.处理烫的物品时,应戴隔热手套。
.不可靠近、触摸运转中之马达、帮浦、输送带等动力机械,若要检查反常现象,必先关闭电源停止操作。
.离开实验室时,必检查水电瓦斯等是否关好,不必继续开启之仪器设备,应予关掉以策安全。
.应避免单独一人进行实验,也不要在过度疲劳情况下,勉强进行实验。
.养成实验后洗手的好习惯。
.勿在实验区内吃东西或烹调食物。
.实验室应由经常出入使用人员负责保持整洁。
.整洁的桌面可以避免溅出的化学品破坏到衣服、书本,甚至身体,并减少火灾的危险。
.在研究实验室内禁止从事与实验无关之活动及工作,更不可以互相打闹。
.未经许可不可擅自取用他人实验室之器材设备。
.衣服着火时绝不可奔跑或扑搧火焰;身上着火最好以防火毯、实验衣等裹着身体灭火,或利用安全淋洗设备冲洗,二氧化碳灭火器等方式来灭火。
.化学品溅入眼睛必须紧急先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球,然后才送医急救;冲水时要将眼撑开,一面冲水 一面转动眼球,冲水、15分钟后再送医。
.实验室走廊已装置安全淋洗设备且应该每周测试,保持功能正常。

(C)安全管理
.要绝对遵守『严禁烟火』之标示。
.各实验室应建立所使用化学品之『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实验者应在实验之前就先阅读有关之资料。
.许多化学品具有『不兼容性」,亦即当两者相混后,会产生热、起火、放出有害气体、剧烈反应、甚或爆炸等后果,不可不慎,附件一可供参考。
.实验室中应有医疗箱、防火毯等紧急救护器材。并将之井然有序地放置于贮存柜。贮存柜应靠近实验室出口,远离炉火及药品、实验设备的地方。
.认清及牢记最近之『灭火器』  『紧急洗眼器』  『紧急淋洗设备』及『急救箱』,并确知使用方法。

●本所在各实验室所安装的灭火器为:多效干粉(蓄压式)灭火器,可用于A类(一般物品、纸类),B类(可燃液体),C类(电类火灾)等类型火灾。
.实验室内空气应保持良好之流通性。
.实验桌严禁摆设在出入门口。
.所有之药品容器及钢瓶皆应贴上卷标注明,空的钢瓶也要标示清楚;新配制的试剂要注明内容物、浓度、配制日期及配制人可参考附件七。
.自行配制的溶液亦应清楚标示,为避免污染,不可持未用完的液体再倒回原来的容器内。
.易受温度影响而分解的药品应储存于冰箱内,其余药品则需摆在药品架上。药品架必需靠墙,且远离实验位置三公尺以上。
.碱金属< 如Na、K)及黄磷等会和水反应,而起火或爆炸,接触皮肤则会造威严重灼伤,应置于轻质油中存放,碱金属质软,放在纸巾上用药刀切割,如需销毁,可投于酒精中,必要时需冷却之,储存此类危险物品之容器,不可任意拋弃,也不可用水去洗(可能有残留物)
.可燃性液体应该储存在合格的储存柜中,在使用高可燃性液体(如丙酮、乙醚等)时一定要熄灭附近所有的火、热源。
.不可在铺设地毯区使用水银,洒出的水银可用真空吸去(如用抽气瓶将之抽入瓶),且要尽可能的清干净。
.溅出的酸可以撒上固体的碳酸氢钠中和后,再用水洗除,强碱溅到实验桌上时,先用水,再用稀醋酸清洗。
.溅出来的化学药品要马上清除,尤其是可燃性溶剂,以免引起火灾。
.进行危险性实验或处理危险性化学药品时,应树立明显之告示牌或标志,以警告他人。
.药品架或其它类似物品应予固定,以预防地震时倒塌的危险性。
.须定期检查上述各种急救设备(至少每月一次)
.针对实验室之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定期检查;其检查项目、表格如附件二、三、四。

(D)污染防治
.废弃物一定要分类标示如附件七,而有害的废弃物及废液,更须适当的储存(由校统一不定期委托处理),不可任意排放。
.热玻璃或反应性化学品,绝不可与可燃性垃圾混在一起
●废液至少可分装为:一般含重金属的废水,酸碱类废水,六价铬废水,含水银废水,氰系废水,以及含卤素有机溶剂、不含卤素有机溶剂等。
.一般只有无害之中性盐类,或阴阳离子类废液,可稀释后出水槽排放。
.环保署业已公告为毒性物质之化学品,如汞、苯、氰化钠、氰化钾等;有关这些物质的制造、运送、使用及储存都需要经过一定程序的申请及核可,而且需要具有污染防治、侦测、警报及紧急应变之处置措施(环保署公告之毒性化学物质可上网查询),附件六为本所目前申请核可之毒化物种类及放置实验室。

(E)紧急应变措施
紧急联络电话
.火警台119(拨外线)
.校警室:57119、57110(前门)、57319 (后门)
.所办公室34650、34651 (内线)
.所长办公室34650 (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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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火灾发生时
1.保持镇静,立即判断火灾之大小,能否自行抢救。
2.若火灾在一开始时并不大大,有可能自行扑灭时,可迅速取得灭火器,或其它适当之灭火装置(如灭火毯、水等)进行灭火工作;灭火器性能及其使用方法,如附件五。
3.同时呼叫他人协助抢救灭火及搬离其它易燃物等,并立即向所办公室(白天)或警卫室通知。
4.若一时无法扑灭,致火灾扩大,应立即关灯、切断电源后即循安全路线疏散,本馆紧急逃生及灭火器位置图如附件八。
5.疏散时应随手把门带上(但非锁上!!以便他人进入灭火),以阻滞火势蔓延。
6.如果火灾发生时为夜间,为免停电时造成其它不必要之意外,实验室要随时准备手电筒,以便照明疏散。
7.疏散时,最好携带湿毛巾掩住口鼻,并往相同地区集中,并注意有无同伴仍陷于火场,并提醒救火人员注意寻找。
8.等待警报结束后,再回来收拾善后。
9.共同检讨意外发生的原因,并做成报告,缴交所上之实验室管理委员会,以为日后之参考。

    火灾分类
(一)甲[A]类火灾:
一般可燃性固体如木材、纸张、纺织品、塑料等所引起之火灾。
(二)乙类火灾:
可燃性液体加汽油、溶剂、燃料油、酒精、油脂类与可燃性气体如液化石油气、溶解乙炔气等引起之火灾
(三)丙(C)类火灾:
电气设备所引起之火灾,必须使用不导电之灭火剂扑灭者。但电源切断后视同甲、乙两类火类火灾处理
(四)丁(D) 类火灾:
可燃性金属如钾、钠、钛、镁、等所引起之火灾,用特种金属化学干粉以灭之。

    当危害性之化学物质大量外泄时
1.立即撤离附近之人员,并打开附近之抽风设备。
2.救护受伤之人员(如使用紧急淋洗设备淋洗沾到化学药品部位;使用紧急洗眼器、止血、送至医务所;或呼叫救护车等)
3.通知指导教授、系主任、系办公室等,并最好拍照现场留证。
4.取用适当之外泄液中和剂、中和处理,减低其危害性。
5.将污染区以黄塑料绳隔离标示。
6.按适当程序清理,并检讨意外发生的原因,并作成报告,缴交所上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做为日后之参考

    人员受伤(中毒)时
1.身上着火最好用防火毯、实验衣等裹着身体灭火,或可利用安全淋洗冲洗、二氧化碳灭火器等来灭火。
2.任何热燃烧应迅速用冷水或冰等来除去余热。
3.化学烧伤时立即除去被污染部位的衣物并用大量水冲洗,以减低伤害程度,且勿于烧伤处敷油、高油脂(包括奶油)或其它东西。
4.化学品溅入眼睛后,立即以大量清水冲洗眼球,冲水时要将眼睑翻开,一面冲水,一面转动眼球,冲水15分钟后然后送医急救
5.遇有他人遭到烟、化学品等吸入性中毒时,切勿独自施救。若欲前往施救,应保持接近地面或爬着去救护中毒之患者(限于毒气比重较空气轻者),并将患者搬运或拖曳(勿令其步行)至有新鲜空气处。若患者呼吸停止,立即实施人工呼吸。


附件一    贮存之兼容性问题
附件二、三、四    实验室安全卫生自动检查检点日志
附件五    各种日常手提灭火器性能及使用须知
附件六    本校毒化物申请核可类别
附件七 药品及废液标示(含范例)
附件八 工程四馆紧急逃生及灭火器位置图
 
毒化物教育训练概要94.07.01
法令概要
我国毒管法施行始于民国75年,其后为配合整体环境措施之施行曾于民国86、87、88年做过大幅修正,并于91年6月12日修正公布。
    毒性化学物质的定义为:人为制程或于产品制造过程中衍生之化学物质,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者。
其分类如下:
一、第一类毒性化学物质:化学物质在环境中不易分解或因生物蓄积、生物浓缩、生物转化等作用,致污染环境或危害人体健康者。

二、第二类(慢毒性)毒性化学物质:化学物质有致肿瘤、生育能力受损、畸胎、遗传基因突变或其它慢性疾病等作用者。

三、第三类(急毒性)毒性化学物质:化学物质经暴露,将立即危害人体健康或生物生命者。

四、第四类(疑似毒化物)毒性化学物质:化学物质有污染环境或危害人体健康之虞者。
   
目前环保署公告列管---252种毒性化学物质
◎第一类、第二类及第三类毒性化学物质--中央主管机关得限制或禁止其有关之运作。
第一、    二类毒性物质应以总量管制方法管制之
第三类毒性化学物质之运作,应检送该毒化物之毒性相关资料、危害预防及应变计画,送请当地主管机关备查,并公开供民众查阅。
◎第四类毒性化学物质之运作,应依规定申报运作纪录、释放量记录、该毒性化学物质之毒理相关资料。
   

运作
管制规定
学术机构基于以实验印证理论之需要,在不得以的情况下使用毒性化学物质时,必须有完善的管理系统,才能将意外发生的机率降至最低。而对于毒管法中的管理规章,其对毒物的管制仍是从登记、记录申报及查核三方面着手【1】。
一、登记制度
取得许可证
运作场所及容器--标示、污染防治设施、MSDS
运作过程---警报设备、专业技术人才。
二、记录申报制度
运作纪录:(1)逐日填写,保存3年(2)最低管制限量以下每年申报
三、查核制度
    主管机关得派员至毒性化学物质之运作场所,审核其实际运作情形,并抽检样品。若发现有违反规定、污染环境或危害人体健康之疑者,并得暂时封存。

管理
以学校为例,应由管理药品之专责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毒化物之工作,而相关实验室负责老师亦应加以配合支持,并经由各科系之环保安卫小组监督之下相信能将意外灾害发生机率降至最低。一般在毒化物管理方面,分成输入、贮存及操作三方面加以管理,其作法分述如下:
(一)输入
1.使用前申报/申请使用许可:(新增毒化物运作申请)
使用者填表/指导教授认可→系所管理员→校环安中心→桃园县环保局
2.采购毒化物:应向取得环保署核发之贩卖毒化物许可证之厂商购买
购买/取得MSDS→填写运作纪录输入→药品标示贴条形码→放入专区药品柜使用(需上锁管制)
(二)贮存
1.购入之毒化物应详列名称、购入日期、数量、使用状况、存量、厂商资料等于运作纪录表内,每学期(6月及12月)送交所办管理人员存查。
2.毒化物应另辟专室或专区贮存,贮存场所应依危害通识规则以中文标示其毒性、污染危害性及其紧急防治措施。
3.贮存毒化物,应就其各自特性选择适当之贮存方法,如控制温湿度或保持通风,以免危险。
(三)操作
1.    使用毒化物之实验室
经常使用者--使用者取用应登记使用量于运作纪录表,再进行实验,老师并应负监督之责。(未辟专区前由各实验室列管)
使用者需定期确认结余量并实施盘点,由管理员查核运作纪录之填写。
2.毒化物之使用,应在指定之工作区域内进行,实验室门口并应贴示毒化物运作场所之标示,禁止闲人进入。
3.操作毒化物时,应配合操作条件,配戴适当之个人防护具,以策安全。
4.实验结束,毒化物之残留物应依废污管理处理之。(废弃物分类标示贮存)
5.本所之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稽核各毒化物之运作情况,并随时检讨改进。

结论
实验室意外灾害、职业病或污染问题的产生,往往肇因于实验操作者对于化学品的错误信息,盲目从事。透过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规落实执行,并配合毒物来源及理化特性介绍,毒物危害预防及管理,使毒物运作人员了解其危害性及管理制度落实的重要性,以期能防止本所毒化物灾害,保障教职员工及学生安全及健康,本所目前亟待建立专区集中管理制度及使用登记等作业程序,并维持毒化物安全的工作环境之宗旨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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