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审核时具体应关注的重点是:
(1)报告内容的合法性
a、报告的检测项目是否在申请范围内,检测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b、报告的各级手续是否完整;
c、报告是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
d、报告的审定批准人是否是合格证附附表规定的授权签字人,是否是规定的签字领域;
e、报告是否能为委托方接受,或是否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本报告是经得起法律的审查的。
(2)报告数据的正确性
a、报告的结论是否准确、客观;
b、记录和报告的数据是否一致,结论是否相吻合;
c、数据精控是否正确(通过验算或检查核实);
d、依据标准的标识(是否正确);
e、有效位数是否正确;
f、单位是否正确;
g、意见和解释是否符合要求;
h、用词、用语是否标准化;
(3)报告内容的合理性
a、数据与文字内容是否一致;
b、是否有倒置或不合常理的可疑的数值;
c、样品及状态描述是否充分;
d、环境条件是否满足检测要求(标准、规范有要求时,必须有,包括样品制备、储存、养护及试验);
e、是否有超过标准规范规定的数据。
(4)报告内容的规范性
a、记录和报告、委托单等是否有可追溯关系;
b、偏离是否是允许的;
c、记录、报告是否有页码;
d、报告是否有终止符号;
e、报告的附件是否有目录;
f、对分包是否作了说明;
g、记录、报告的格式是否使用统一规定的格式。
e、抽样地点、部位(必要时);
f、抽样人员标识;
g、检测人员标识;
h、检测日期、地点;
i、原始记录标识;
j、检测报告标识;
k、对偏离是否作了说明;
l、应有的图表、照片是否有;
m、所用检测仪器设备的标识。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