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则对质量负责人的要求
CNAS-CL01条款4.1.5中i)规定:
实验室应配备质量领导,即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提高全员满足委托方要求的意识,有权直接参与最高管理层关于实验室质量方针和资源的决策。
2质量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实验室的质量工作,组织编制、修订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2)组织实验室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3)负责编制内部审核计划和审核报告,委派内审员,组织内部审核的实施;
4)负责组织对不符合项的控制,并对纠正措施执行情况组织跟踪验证;
5)组织处理测试工作中的委托方处理意见以及质量事故;
6)参与管理评审,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和评审报告并组织实施;
7)负责管理性质量记录格式的批准;
8)负责受理委托方的投诉,组织对投诉处理;
9)在技术负责人不在的情况下可以审核测试报告;
10)在外部审核中负责和评审组沟通协调;
11)在外部评审现场评审中负责陪同评审组长,配合评审。
3图表:质量负责人体系职责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