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仪表的标定与检定、校准与校验,一字之差,谬以千里!
标定、检定、校准、校验的定义
标定、检定、校准、校验的联系
原文由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个人认为,“标定”的解释不是很确切。“标定”实际上就是特殊的“赋值”,通常是用高等级的计量标准所复现的参考量值,对没有特征标称量值的低等级的计量标准(被测对象)进行赋值。“标定”的结果通常是没有“误差”,只有“不确定度”(或以“示值重复性”、“变动性”、“均匀性”等离散性指标来表征其可靠性或可信性)。我们通常说:用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对低等级的计量标准的赋值叫“标定”或“定度”,如标准砝码、标准量块、标准物质、标准电阻、标准硬度块等的首次赋值,谓之“标定”,而用工作计量器具对日常普通被测对象进行“赋值”时,我们通常都叫“测量”或“检测”,而不叫“标定”。
这应该说是有些老话题了,正好有版友问起,还就找一相对丰满的来分享一下。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个人认为,“标定”的解释不是很确切。“标定”实际上就是特殊的“赋值”,通常是用高等级的计量标准所复现的参考量值,对没有特征标称量值的低等级的计量标准(被测对象)进行赋值。“标定”的结果通常是没有“误差”,只有“不确定度”(或以“示值重复性”、“变动性”、“均匀性”等离散性指标来表征其可靠性或可信性)。我们通常说:用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对低等级的计量标准的赋值叫“标定”或“定度”,如标准砝码、标准量块、标准物质、标准电阻、标准硬度块等的首次赋值,谓之“标定”,而用工作计量器具对日常普通被测对象进行“赋值”时,我们通常都叫“测量”或“检测”,而不叫“标定”。
原文由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这一表述说的是确定关系,实际上说的是“校准”。“标定”是对未知量的测量,理论上“测量结果”是没有误差的,对被测对象的准确度(精度)进行符合性判定那是对已知量的测量,不是“标定”,而是“检定”或“校准+计量确认”。
路专家说的是,其实我对标定的理解,与你的理解一样,很认同“标定”实际上就是特殊的“赋值”,通常是用高等级的计量标准所复现的参考量值,对没有特征标称量值的低等级的计量标准(被测对象)进行赋值。还有像酸度计这样,在使用之初,利用标准物质,给其确定pH值 = f(mV值)。
只是同一术语对不同行业是有些许差异,例如:我退休前去铁路和公路的实验室检定其实验仪器时,他们都是称为标定。路专家注意到没,其实该介绍中:
01、标定
使用标准的计量仪器对所使用仪器的准确度(精度)进行检测是否符合标准,一般大多用于精密度较高的仪器。
主要作用:其举例中第一条提到了我们理解的含义。
- 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输入—输出关系,赋予仪器或测量系统分度值;
- 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静态特性指标;
- 消除系统误差,改善仪器或系统的正确度;
- 在科学测量中,标定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步骤。
原文由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刘版主您发表的文章中,有关98版JJF1001第8.11条“校准”的定义漏了“关系”二字:
当时对校准定义的理解还真的不容易,我还写了一文在《中国计量》2013年第10期上发表: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刘版主您发表的文章中,有关98版JJF1001第8.11条“校准”的定义漏了“关系”二字:
旧版定义,从提取的关键字来解读,就是“确定××与××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这里所说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与“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尽管分别用了不同的词语表述,但基本上都可以理解为是对已知量的测量。因为前者是利用已“标定”的结果(如:带有刻度的标尺、经标定过的数字仪器等)来读数(即“所指示的量值”)。而后者所说的“所代表的量值”,则是经标定后所获得的“特征标称量值”(如:砝码的标称量值、有证标准物质的参考量值等)。所以说“校准”不是“标定”,尽管两者都有共性(都可以获得带有不确定度的测量结果),区别就是“校准”是对已知量的测量,“标定”则是对未知量的测量(而且被测对象还必须是计量标准)。
“测量结果”根据测量方法的不同,可分为“单次测量结果”和“多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两种表达方式。对于“单次测量结果”,同样也得不到测量不确定度的信息,因为单次测量结果无法获得表征离散程度的信息与数据(除非通过前期进行过重复性试验的预评估获得,但预评估的结果,通常不包括实际被测对象自身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欲获得被测对象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就必定要对被测对象进行多次重复测量,获得一组实测数据,才能获得能够真实表征被测对象所复现的量值(即“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否则那就是套算,并非真实的不确定度表征或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