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第十七届原创】关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管方式改革的建议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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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计量检定是保障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重要手段,是推进质量强国战略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技术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提出: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
中提出:“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强制检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或安全防护的工作计量器具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号)
等相关法规政策深化计量“放管服”改革,探索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智慧监管新模式,推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供坚实计量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思路
  贯彻落实深化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系列政策措施,着重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双轮驱动”,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智慧监管模式创新试点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激发产业计量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有效提升计量监管效能企业服务水平计量技术创新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制度改革创新层面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有关“取消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的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告知承诺制的方式,优选一批具有相应检定能力的计量技术机构社会资源承担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任务
  二是计量智慧监管创新方面,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新型监管模式,建设“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智能追溯管控公共服务平台”,利用“数字时间戳”和区块链数据不可更改等技术,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将强检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强检承担单位和计量检定员,实现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全流程数字化网络管理全面掌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台件数、使用单位和技术机构情况,有效保障计量行政监管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三是了解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卡脖子”高精尖计量仪器研发需求;通过强检智慧监管的推行,在民生计量领域促进远程在线校验方法科研,推动具备远程、数字化信息传输的计量器具新产品使用,推进传统计量向数字化计量转变,有效激励强检任务承担单位加强对现代先进计量仪器和计量标准装置的研发,培育发展计量产业企业创新主体,同时逐步推进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测技术和管理同步升级,降低政府购买强制检定服务的成本费用,引领计量检测领域的新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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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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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能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认真真地做好法制计量范畴的监管和具体的实施工作就谢天谢地了。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首先,强制检定因不收费,承检机构毫无积极性,根本没有周检计划,也导致客户送检的强检器具不能及时完成检定(有承检机构不作为导致时效性差的嫌疑)。客户为了能尽快取回送检器具,被迫改成付费送检,免费形同虚设,造成了事实上的付费强检。其次,有的地方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在缺乏顶层法律支持的情况下,强行插手干预校准市场。对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第三方校准实验室参与市场公平竞争设置重重限制(因为校准这块大蛋糕有利可图)。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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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4 22:00:47 Last edit by luyunnc
小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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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强检的管理机制要改革,改强制检定为强制性溯源,只规定溯源周期,规定溯源依据(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使用者去哪检都行。只有这么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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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有问题。1、所谓“强制检定”,是法制计量范畴的政府强制监管行为,必须由他指定(由他实施强制监管)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执行。2、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合格判据,也不是用户使用场合的预期使用要求,而是“法定计量要求”。所以,随便由用户找一家不受他监管的第三方校准机构校准,出具不带符合性判定结论的《校准证书》,由用户自己做计量确认进行符合性判定的方式,恐怕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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