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设备定期检定或校准后应进行计量确认,确认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确认内容
如下:
(1)检定或校准机构资格:
(a)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地方县以上计量所或政府部门授权的计量站等)出具的证书上应有授权证书号;
(b)政府授权的或认可的校准机构,出具的证书上应有授权证书号或出具的校准证书上应有认可标识。
(2)检定或校准机构测量能力:
(a)应在授权范围内,出具检定证书;
(b)应在政府授权的或认可范围内,出具校准报告或证书,校准证书应有包括测量不确定度和/或符合确定的计量规范声明的测量。
(3)溯源性:测量结果能溯源到国家或国际基准。
(4)满足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要求(检定或校准机构提供的检定或校准证书或报告应提供溯源性的有关信息和不确定度及其包含因子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