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omjia(liqunqueen) 发表:新标准从发布日期至正式实施日之前,应该属于宣贯、培训、方法验证确认的过渡期。从法理上说,新标准在此期间使用也是无效的,此期间仍应该使用旧标准出具证书报告。这就是标准发布要给出“发布时间”与“实施时间”两个时点的作用与法制严肃性。
楼主说的失效,是已经作废的意思吗?如果是作废了,不论是CMA还是CNAS都不允许使用作废标准。但如果只是新标准发布了,还没有到实施日期,那不论是CMA还是CNAS要求都是一样的,在新标准实施日期之前新旧标准可以同时使用。
一般来说,新标准发布到实施,都间隔一段时间,我们一般是三个月查新一次,这样发现标准变化就可以及时申请变更。在标准使用上,CNAS和CMA要求都是一样的。没有楼主听到的差异一说。
有些情况,在申请变更时,只要新旧标准可以同时使用,为了方便客户,可以保留旧标准。这样到新标准实施日期后,再申请删除旧标准即可。
原文由 Rich-C(Insm_7a63404f) 发表:新标准的事实,以及旧标准的废止与替代,都是有具体确定的时间点的(某年某月某日),不可能两者同时有效。这种操作严格地说,应该属于不规范操作、征求意见稿与正式发布实施文件,应该还存在修订变更的可能。新标准你没有经过验证确认就直接引用,应该属于先斩后奏,毫无道理。你们也不问一问评审老师,这么做是否合适,有何依据?
应该说标准明确废止或被替代前都是有效的,可以出报告的;
我们有次评审时CNAS-GL040:2019《仪器验证实施指南》还在征集期间(CNAS-GLXX),现场评审时老师就要我们引用,写进文件中,这种属于什么情况?
原文由 omjia(liqunqueen) 发表:您好,老师,我想问下,新标准实施的话 你们是在哪进行申请变更的?
楼主说的失效,是已经作废的意思吗?如果是作废了,不论是CMA还是CNAS都不允许使用作废标准。但如果只是新标准发布了,还没有到实施日期,那不论是CMA还是CNAS要求都是一样的,在新标准实施日期之前新旧标准可以同时使用。
一般来说,新标准发布到实施,都间隔一段时间,我们一般是三个月查新一次,这样发现标准变化就可以及时申请变更。在标准使用上,CNAS和CMA要求都是一样的。没有楼主听到的差异一说。
有些情况,在申请变更时,只要新旧标准可以同时使用,为了方便客户,可以保留旧标准。这样到新标准实施日期后,再申请删除旧标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