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JOE HUI(xurunjiao5339) 发表:这个是对的。前者是针对“测量活动”,是泛指。后者针对的是“测量结果”,是特指。前者的意思主要是讲“量值传递”要满足量值传递的法定技术要求,不涉及具体哪家计量技术机构,用哪台计量标准进行测量。只要满足量传要求,就可以直接对测量结果进行符合性判定,不一定要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而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除了要满足测量活动的溯源性外,一个关键的参量就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它是将测量结果与哪家机构,使用哪台计量标准进行严格关联绑定的。不同的机构,使用不同的计量标准对同一被测对象进行测量,得到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都不相同。相当于测量结果的“DNA”。
对于计量溯源性,法制计量强调的测量活动的溯源性要求,而CNAS强调的是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你觉得对吗?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