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证实已达到测量系统的性能特性或法定要求

浏览0 回复1 电梯直达
wwz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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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对于企业实验室来说,准则中的这一句说的是什么意思?我理解是说对于一些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验证其性能特性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对吗?原文如下:

3.8验证

提供客观证据,证明给定项目满足规定要求。

1:证实在测量取样质量小至10mg 时,对于相关量值和测量程序,给定标准物质的均匀性与其声称的一致。

2:证实已达到测量系统的性能特性或法定要求。

3:证实可满足目标测量不确定度。

1:适用时,宜考虑测量不确定度。

2:项目可以是,例如一个过程、测量程序、物质、化合物或测量系统。

3:满足规定要求,如制造商的规范。

4:在国际法制计量术语(VIML)中定义的验证,以及通常在合格评定中的验证,是指对测量系统的检查并加标记和(或)出具验证证书。在我国的法制计量领域,“验证”也称为“检定”。

5:验证不宜与校准混淆。不是每个验证都是确认(3.9)。

6:在化学中,验证实体身份或活性时,需要描述该实体或活性的结构或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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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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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理解楼主只是给出了法定计量系统的解释,只是测量系统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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