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JOE HUI(xurunjiao5339) 发表:
可以,需要进行计量建标,具备校准能力。即便具备了校准能力也不是完全不用送校。依据CNAS-CL01-G004:2018内部校准要求说明,内校要满足:4.1检测实验室对使用的与认可能力相关的测量设备实施的内部校准,应满足 CNAS -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和 CNAS -CL01-A025《检测和校
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的相关要求。
4.2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应覆盖开展的内部校准活动,并对内部校准活动的范围建立
文件清单。
4.3实施内部校准的人员,应经过相关计量知识、校准技能等必要的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或经授权。
4.4实验室实施内部校准的校准环境、设施应满足校准方法的要求。
一般我们设备送外校,强检的肯定外校,容量瓶玻璃器皿部分送外,大部分玻璃器皿内校,温湿计内校。
CNAS-CL01-G004:2018已被CNAS-CL01-G004:2023替代。根据CNAS-CL01-G004:2023《内部校准要求》第4条的规定,内部校准没有
必须建标的强制性规定,只要求所使用的测量标准具备充分有效的溯源性证明即可(其他相关要求按CNAS-CL01-A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
说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