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楊木易(Ins_cbfb3fb4) 发表:你们欲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间比对,按照CNAS的说法,就是组织一次“能力验证”。
收到,感谢路老师指导,我们就是计量领域的,目前比对技术方案已编制并经过确认,待实施,在各实验室提交结果报告后就会编制比对总结报告!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路老师,感谢您讲得如此细致!
你们欲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间比对,按照CNAS的说法,就是组织一次“能力验证”。
按照CNAS的要求,你们作为能力验证的组织者,或称实验室间比对的主导实验室,即“能力验证的提供者”,也是要通过CNAS依据CNAS-CL03:2024《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认可的。不妨可参阅一下该准则(目前因版权原因,CNAS不提供该准则的浏览与下载,可以阅读等同采用的国际标准《ISO∕IEC 17043:2023 合格评定 能力验证提供者能力的通用要求》(英文版))。
另外,还可参阅CNAS-CL03-A002:2023《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