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云云何所思(Ins_cbfb3fb4) 发表:这里说的是“量值溯源”,不是“能力验证”。即当找不到溯源机构时,如果采用实验室间比对的方式来确定量值,则必须3家以上(含3家)实验室进行比对来确定量值。
各位老师,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7.6指出:“当测量结果无法溯源至国际单位制(SI)单位或与SI 单位不相关时,测量结果应溯源至RM、公认的或约定的测量方法/标准,或通过实验室间比对等途径,证明其测量结果与同类实验室的一致性。当采用实验室间比对的方式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时,应保证定期与3 家以上(含3 家)实验室比对。”
我理解的是CNAS要求在测量结果无法溯源至国际单位制(SI)单位或与SI 单位不相关时才要求与3家以上的实验室开展实验室间比对,由于未再找到其他有关文件要求,所以在实验室如果只是采取实验室间比对作外部质控时(在满足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要求的基础上对未列入RL02附录B中的子领域采取实验室间比对的方式),两家也行吧当然最好三家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