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质量目标应分层展开
2000版ISO 9001 标准要求“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相关职能和各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这种要求并不意味着质量目标必须层层展开,一直到人。展开的程度,以质量体系达到受控为准。如组织的生产经营部门、技术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材料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作业队等都应有相应的质量目标。质量目标的展开,最终是为实现组织总的质量目标,在展开时应注意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调,不能因为某个分质量目标设定过高或过低,出现资源等划分不合理而影响总质量目标的实现。质量目标的展开给实现组织的质量方针和总目标提供支持。
三、质量目标应能实现
无论是组织的总目标还是各层次的分目标,质量目标的建立不应过高,必须是能够实现的,有可操作性的,为了掌握质量目标是否实现,组织的每次管理评审都对质量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和效率进行评价,以确保是否满足达到规定的目标所进行的活动。如果组织的质量目标不适宜,应由最高管理者及时调整,以满足组织质量方针。质量改进等方面的要求。质量目标的原则应是不断改进,提高质量,使顾客满意,目标设定时,应考虑组织面向市场当前和未来的需要,也应考虑组织当前的产品及顾客的满意状况。
四、质量目标应具有可测性
2000版ISO 9001标准要求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所谓可测的,一个是定量测量,另一个是定性测量,定量测量采用数据测量,而定性测量采用“好、较好、一般、差”等词测量。如生产经营部门的合同履约率可采用定量测量:保证合同履约率100%。而设备管理部门的设备能力可采用定性测量:保证每台施工设备性能完好。但对作业层次上的质量目标应尽可能定量。即通过检验、计算或其他测量方法可以确定一个量值,并与设定值进行比较,以确定实现程度。
五、质量目标应由全员实施加以实现
组织制定的总目标要经过全员培训,深入人心。相关职能和层次的员工都应熟知本层次的分目标,把质量目标转化为各自的工作任务,只有人人实现自己的工作目标,才能保证组织的总目标的最终实现。
质量目标应随着组织的产品变化、市场变化、产品质量的提高而不断改进,使组织的目标能促进质量体系不断改进,产品质量不断提高,顾客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