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督员的职责。关于监督员的职责,《评审准则》中已经讲清楚了,主要是“对检测和/或校准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简单说,监督员就是监督检测工作过程的。因此,在实验室的体系文件中的监督员的职责描述中应围绕这一点来写,不要扩大监督员的职责。有的实验室把监督员的职责扩大到监督整个质量体系的运行,这是不对的,不要把监督员和内审员的职责混淆。”
其实关于监督认可准则就那么简单的几句话。但是理解就多了。什么既要有计划内的,又要非计划的监督。也有专家是这么解读的“监督员的监督对象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检测和校准人员、关键支持人员(抽样、样品管理、设备管理、监督员、内审员、在培人员等) 监督就是看监督对象的工作是否符合管理体系的要求。
究竟听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