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环办函[2008]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局决定制定《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8年2月10日前返回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姜宏
联系电话:(010)66556220传真:(010)6655621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