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药典2005版的高效
液相色谱法里面说,流动相的流速、比例、柱温、灵敏度、进样量等均可适当改变,以适应具体色谱系统并达到系统适用性试验的要求。
请教一下,适当改变是指可以改变的范围有多大?例如某品种项下要求是1.0ml/min的流速,比例是90:10,上下波动可以有多少?如果系统适用性试验并没有要求主峰的保留时间,只要求理论板数达到3000,是不是我只要保证理论板数,可以把流速改到1.5ml/min,比例70:30?是否在哪里有明确规定“适当改变”的幅度?我没有找到相关的资料,请高手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