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刚上手,向大虾请教个问题:
在检测水质中农药时,将国标的取样量100ml改成500ml,定容到1ml,进样量5ul改成1ul,此时国标方法检出限(如敌敌畏:4.0*10-10)应该怎么调整?
小弟理解:进样量扩大5倍,检出限下降5倍(4.0*10-10/5=0.8*10-10);进样量减少5倍,检出限再增加5倍(0.8*10-10*5=4.0*10-10);结果还是不变,不知是都这样理解。
此外,在以上理解假如成立的前提下,又有点疑惑:仪器检出限应该是相对稳定的(不考虑老化),方法检出限按道理应该调整方法后重新测定,再申请实验室批准可用,但是,第一理论上是不是可以这么算?第二方法检出限是一种方法的测定灵敏度,都是定容到1ml,那么检出限怎么可以算降低5倍,这样算法如果低于仪器检出限如果解释呢?第三,假设仪器检出限为8,方法检出限10,样本100ml含量为5,那么按照国标就无法检出,但是取样5倍后,样本含量25,进样同,肯定能检出,那么方法检出限按10/5=2算,超得不得了,那么应该按方法检出限10*5=50算,还是没超出?但是进样量减小5倍后,是方法检出限按照2*5=10算呢,还是50/5=10算,结果都是刚好检出,原本100ml含量为5不检出的结果变成了刚好检出(=10),怎么理解?
感谢
wangwenhui:关键是你进样时样品有没有满足仪器检出限要求,而并非原样要满足仪器检出限要求.
[修整内容:那么关于小弟原文第三个问题:方法检出限=10/5=2时间,进样浓度5*5=25,超标,原样5大于2,也超标;那么出报告时该怎么写?是修整方法检出限为2,结果写超标?(原本是不超标的)还是把测定值A按国标修整为A/5,再与方法检出限10比较,这样话,结果就不超标了,接近实际。那么,怎么样出报告呢?各位大虾如何理解?]
小弟刚开始做
气相,还有很多地方不明白,请高手们指点,日后驰骋江湖把酒言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