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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问:认可后实验室如果搬迁了,需要什么程序
根据CNAS RL01的要求
5.5.1.1 变更通知
获准认可实验室如发生下列变化,应在变更后 1 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CNAS:
a)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名称、地址、法律地位和主要政策发生变化;
b)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组织机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
c) 认可范围内的重要试验设备、环境、检测、校准工作范围及有关项目发生重大改
变;
d) 其他可能影响其认可范围内业务活动和体系运行的变更。
5.5.1.2 变更的处理
CNAS 在得到变更通知并核实情况后,视变更性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a) 进行监督评审或提前进行复评审;
b) 扩大、缩小、暂停或撤销认可;
c) 对新申请的授权签字人候选人进行考核;
d) 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实验室如果搬迁,首先应针对搬迁对实验室日常测试工作的影响做一个评估,如环境的变化、仪器是否有影响(如必要应重新进行校准等)、测试流程是否有变化,提供相应的记录及证明材料,尽量证明实验室的搬迁未对测试质量有重要影响,以上的材料提交给CNAS后,CNAS会对其严重性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需要安排现场评审或暂停认可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