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生态补偿条例》草案起草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条例》制定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不同地区发展”,国家发改委副主任
杜鹰强调。
环保部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前副主任,现任环保人事司副司长任勇说,生态补偿很重要一点是要确定谁给谁补?首先国家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应该获得补偿。
此前,环保部曾划分出1458个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生态功能区,约占国土面积的22%,人口的11%。包括水源涵养区、土壤保持区、防风固沙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洪水调蓄区。
“西部保护 东部付费”
此次《生态补偿条例》起草,国家发改委牵头部门为西部司,意味着此次生态补偿条例的起草,将更多推动东部向西部地区的生态扶贫。
“生态补偿主要有两点,一个是收益者付费,得到补偿的应该是保护者,另一个是破坏者付费”,任勇说,比如西部的三江源头,当地水源保护得好,全国人民都受益了,但当地经济可能又会受到一些影响,这时候就应该由中央政府出面补偿。
广西大瑶山自然保护区的金秀县,在1998年全面实行林木禁伐之后,林农依靠木材和林下经济植物的收入大幅度下降,出现严重返贫现象。该县1999年贫困人口为9844人,到2003年贫困人口增加到55811人,占全县人口的37%。另外,由于保护区更加严格的保护要求和标准,失去诸如发展工业等其它发展机会。
此外,西部地区是中国矿产资源开发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重灾区,历史欠账很多。
仅以山西省为例,环保部环境规划研究院副院长王金南举例,山西每开采1吨煤直接破坏2.48吨水资源。每年开采5亿吨煤,破坏的水资源达12 亿m3左右,相当于山西省整个引黄工程的引水量。
“2003年山西省
煤炭工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损失为288.77亿元,约占当年全省
GDP的11.5%,折合吨煤的损失平均为64.23元,约占煤炭2004年出省平均价格的28%,而这部分损失并未纳入煤炭生产成本”,王金南在报告中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