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件应该也包括国家在发现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故之后采取的一些预防以及纠正措施,我们来看以下几条:
1.三鹿事件盖棺定论
时间:2009年1月22日
入选理由:2008年曝光的三鹿奶粉事件,对奶制品行业来说简直就是一场空前劫难,“三聚氰胺”一时间成为坊间最火爆的流行语。这个不为普通百姓所熟悉的词语成为事件的绝对主角,一经披露,便引发了中国奶制品行业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信任危机。
事件回放:2008年6月28日,位于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据家长们反映,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食用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所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当年7月中旬,甘肃省卫生厅接到医院婴儿泌尿结石病例报告后,随即展开了调查,并报告卫生部。随后短短两个多月,该医院收治的患婴人数就迅速扩大到14名。此后,全国陆续报道因食用三鹿乳制品而发生负反应的病例一度达几百例。2008年12月23日,河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三鹿集团破产,该公司董事长田文华最终被判无期徒刑。2009年1月22日,三鹿事件最终宣判,尘埃落定。
点评:备受关注的三鹿奶粉赔偿事件因三鹿破产程序被裁定终结而画上句号。这一结果引起了结石患儿家长们的强烈反应。不少人认为,将受害最严重、最广大的一个群体排除在赔偿执行之外有失公平。企业可以破产,但企业的非法行为导致的社会责任不能因此一笔勾销。当企业以非法手段侵害消费者健康权益时,就必须将赔偿责任放在首位,这才是对生命健康权的尊重,这也有助于企业从业者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我们回顾三鹿案件的始终,相对于强调企业的良心与监管的失责之外,最牵动人们内心的无疑是那些结石宝宝。可以说,三鹿可以倒掉,但国家、司法以及社会救济不可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