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风】回复于2010/11/04
现上传我们制定的<<实验室安全防护及内务管理程序>>的有关章节,给你参考参考一下:
“4.3 危险化学物品管理
危险化学品主要指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腐蚀性、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4.3.1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申请由检测科室提出,经主任批准,后勤科方可采购。
4.3.2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人员需经公安等有关部门专业培训,持证上岗。采购剧毒品需双人、凭许可证到指定单位(地点)购买提货,运输车辆应有明显标识。
4.3.3 应有专门库房存放危险化学品, 严禁堆放在露天、高温或与非危险品混放,危险化学品库房外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配备一定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保持有效状态,严禁他人进入,严禁烟火,保管人员应掌握基本消防知识及所配备消防器材的使用。
4.3.4保管人员应及时对危险化学品进行验收、登记、入库, 双人双锁管理,保证门锁牢固有效,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委托他人代管。后勤科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4.3.5 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应本着“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使用人员双人签名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领料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勤科负责人批准后,由保管人员严格按领料单上注明品名、规格核发。
4.3.6检测科室在配制、使用剧毒化学品时应双人同时在场并填写《危险化学物品配置使用记录》,剧毒品溶液应有明显标识,暂时不用时要放入保险柜双人双锁保管。
4.3.7在实验室固定设施以外的场所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保证运输、使用和存放的安全。
4.4 实验室“三废”处理的规定
4.4.1 “三废”处理由后勤科指定专人负责,质量管理科负责指导及定期检查。
4.4.2每年由理化实验室对各实验室废水总排出口进行一次监测,按期将监测结果报环保部门审查备案。
4.4.3 各实验室有毒、腐蚀性及生物废液(物),必须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后方可排放。
4.4.4 有机溶剂应尽量回收处理做次级使用,不能回收的要收集贮存,定期交“三废”
管理人员处理。
4.4.5 过期、变质、报废的毒品或含毒样品及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必须经过妥善处理确认其有毒化学成分己破坏或降解后,方能交中心后勤科处理。
4.4.6 放射性废液(物),必须贮存在规定容器内保存到10个半衰期后再排出或深埋。
4.4.7 严格贯彻国家环保法规,认真执行“三废”处理各项规定,严禁超标准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