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噪光”产生的光污染及其危害
所谓“噪光”,顾名思义,就是干扰了人们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等活动,使人感到厌烦恼怒,进而对人身心健康产生恶劣的影响乃至危害的光线。噪光污染与噪声污染所不同的是,噪声通过听觉危害人的健康,而噪光则通过视觉危害人类。噪光污染主要指白光污染和人工白昼。
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国外开始大量使用加热、喷涂、离子交换、真空蒸发或化学镀膜等制造工艺,把铜、铬、镍、铁、黄金等金属镀到建筑玻璃的一面,形成反射光线的有色薄膜,这称为镜面建筑。镜面建筑物,比如商场、酒楼的大块镜面或铝合金门面,它们的反射光比阳光照射更强烈,给邻近的建筑物和居民带来了诸多不便,仿佛有个“太阳”,使人感到热得受不了。司机们受到这种反光照射,眼睛发花,容易出现交通事故。
要减少噪光这种都市新污染的危害,关键在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合理布置光源,加强对广告灯和霓虹灯的管理,禁止使用大功率强光源,控制使用大功率民用激光装置,限制使用反射系数较大的材料等措施势在必行。作为普通民众,一方面切勿在噪光污染地带长时间滞留,若光线太强,房间可安装百叶窗或双层窗帘,根据光线强弱作相应调节;另一方面应全民动手,在建筑群周围栽树种花,广植草皮,以改善和调节采光环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