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验室管理标准化的控制点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涉及许多方面,作为实验室管理标准化的控制点,应从以下8个方面加以落实。
1. 实验室工作人员是实验室管理的关键。
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专业素质和敬业精神直接影响着实验室的管理水平。江西省把中小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分为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而不是简单地称为实验员。这一称呼上的改变,就表明中小学校不应把实验室工作人员当做教辅人员,而应把他们看做是教学人员,他们同样应该享有任课教师在职称评定等方面所应有的待遇,他们的工作量应该折算成课时给予认定。
为此,江西省早在1988年就对中学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任职条件作了明确要求。中学实验教师任职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实验室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大专毕业以上学历或中学三级教师以上的教学水平;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了解心理学、教育学和实验教学的基础知识,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教法,能按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准备和开出各项实验;掌握教学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的性能,熟悉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更新工作和材料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并具备一般的仪器维修能力,掌握一门学科的实验操作方法;具有自制教具的能力;能严格履行实验教师的各项职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实验室工作。
中学实验技术人员任职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实验室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高中毕业学历,了解教学大纲和教材,能按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准备实验用品,并能协助教师开出实验;基本掌握教学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理,熟悉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更新工作和材料、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并具备一般的仪器维修能力;能承担实验室、仪器室教学仪器、标本、模型、材料、药品、挂图等的维护管理工作,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齐清洁;能严格履行实验技术人员的各项职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实验室工作。
2. 实验室工作人员对上级下拨或学校自购的教学仪器进行入库验收。
各学科实验室在收到教学仪器后,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对所有仪器进行验收。一般学校只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JY0001—2003),从仪器的内、外包装、产品合格证、装箱单、随机附件及产品外观、性能等方面用肉眼进行验收,主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仪器是否丢失,配件是否齐全,仪器外观有无破损,仪器性能能否满足实验要求等。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用检测仪器进行验收。发现不合格的仪器,应及时上报采购部门,以便及时更换和退货,杜绝不合格的仪器进入学校实验室。
3. 中小学实验室至少应该建立两本账,即总分类账和实物明细账。
总分类账由学校总务处管理,要求按学科分类,准确记载每类仪器的进出时间、凭证字号、摘要(仪器来源、去向)、仪器增加、减少的金额和余额,还要反映全校仪器的总金额。实物明细账由各学科实验室建立,应包括仪器编号、名称、规格或型号,记载每件仪器的进出时间、凭证字号、摘要(来源、去向)、单位及增加、减少、结存的数量、单价和金额,按仪器编号顺序排列账页(活页),要求一品一页(正反两面为一页),并记载每件仪器的存放位置。低值易耗品可单独设立明细账。
仪器验收后,要对合格的教学仪器及时入账。各学科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根据仪器下拨单或采购清单将仪器登入实物明细账;总务处则根据仪器清单分批次、分学科登入总分类账。要求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