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需要,AVA可能要求进口商检测以下参数:
(1) 化学物质:重金属、三聚氰胺、农药残留、多氯联苯(PCBs);
(2) 微生物:肉毒杆菌、弯曲菌、单增李斯特菌、芽孢杆菌肠毒素。
此外,在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时进口商还需提交以下文件:
1、受控来源文件:说明进口奶和奶制品是在受主管当局监管和检验的设施内生产的文件证明(一次性提交),如:生产商许可证的认证副本。
2、健康证书
(1)未发生口蹄疫的国家
提交的健康证书(每一批货物)须包括由出口国有关主管当局出具的以下证明:
a)产品是用产自未发生口蹄疫的国家的奶原料生产的;
b)使用的液态奶经过最低72℃,持续至少15秒钟的巴氏灭菌或等效过程处理。
(2)发生口蹄疫的国家
提交的健康证书(每一批货物)须包括由出口国有关主管当局出具的以下证明:
a)采用最低132℃,持续至少1秒钟(超高温灭菌法)的灭菌过程;
b)如果牛奶的pH值小于7.0,采用最低72℃,持续至少15秒钟(高温短时间巴氏灭菌法)的灭菌过程;
c)如果牛奶的pH值为7.0及以上,采用两次高温短时间巴氏灭菌法。
3、健康证书应包含以下信息:
a)产品的商标名称和性质;
b)采用适当单位的重量;
c)批号标识符和生产日期;
d)生产商或加工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e)进口商或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
f)出口商或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
g)输出国;
h)目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