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享】台湾地区拟修订真空包装食品标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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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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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6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发布公告(署授食字第1001300575号),拟修订“市售真空包装食品标示相关规定”的第一、三和四点,主要修订内容有:

第一点:对于即食食品,依冷藏及冷冻性质,应标明“须冷藏”或“须冷冻”;对于非即食食品(生鲜农畜禽水产品除外),应标明“非供即食,应充分加热”。

第三点:“须冷藏”或“须冷冻”字体长宽不得小于1cm;“非供即食,应充分加热” 字体长宽不得小于5cm.

第四点:“须冷藏”、“须冷冻”或“非供即食,应充分加热”的字体颜色须与产品外包装底色明显不同,便于辨认。

来源:http://www.ieatpe.org.tw/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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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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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duo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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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It`s me(foumy) 发表:
对字体长宽进行规定,目的是什么?


为了规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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