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 | 扩大产品范围,考虑REACH限制程序,增加DEHP、DBP、BBP、HBCDD限制物质。 | ||
欧洲理事会 | 取消产品清单,适用所有产品;取消限制物质清单,遵循REACH限制程序。 | ||
欧洲议会 | 扩大产品范围,覆盖所有电子产品,并涉及到电源线、耗材、配件; 拟增加7种限制类物质,并增加7种审议注物质。 | ||
7种限制物质 | 溴系阻燃劑 | ≤0.1%(w/w) | |
氯系阻燃劑 | ≤0.1%(w/w) | ||
聚氯乙烯 | ≤0.1%(w/w) | ||
氯系增塑劑 | ≤0.1%(w/w) | ||
DEHP | ≤0.1%(w/w) | ||
BBP | ≤0.1%(w/w) | ||
DBP | ≤0.1%(w/w) | ||
7种审议物质 | 砷化合物 | ≤0.1%(w/w) | |
鈹及其化合物 | ≤0.1%(w/w) | ||
三氧化二銻 | ≤0.1%(w/w) | ||
三氧化二鎳 | ≤0.1%(w/w) | ||
雙酚A | ≤0.1%(w/w) | ||
溴阻燃劑外的有機溴化合物 | ≤0.1%(w/w) | ||
氯阻燃劑、增塑劑外的有機氯化合物 | ≤0.1%(w/w) | ||
符合性评定 | 三个提案都提议将ROHS纳入CE认证。 |
部件名称 | 有害物质或元素 | |||||
Pb | Hg | Cd | Cr(VI) | PBB | PBDE | |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SJ/T11363-2006 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以下。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出SJ/T11363-2006 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 (企业可在此处,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表中打“×”的技术原因进行进一步说明。) |
部件名称 | 有害物质或元素 | |||||
Pb | Hg | Cd | Cr(VI) | PBB | PBDE | |
注1:○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有率均在规定的限量要求以下。 注2:超过0.01%或超过0.1%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有率超出规定的限量要求。 注3:在部件中豁免 |
可放入口中材料、 玩具可接触材料 | 与皮肤接触超过30S,不属于第1类材料 | 与皮肤接触少于30S,不属于1、2材料 |
BaP ≤ 0.2mg/kg 16PAHs≤ 0.2mg/kg | BaP≤1mg/kg 16PAHs ≤10mg/kg | BaP≤20mg/kg 16PAHs ≤200mg/kg |
例:玩具、儿童产品、食品接触材料 | 例:笔记本电脑、鼠标、键盘 | 例:台式电脑显示器、机箱 |
EN71 的这一部分规定了玩具的机械和物理性能的要求及测试方法。
EN71标准适用于儿童玩具,所谓玩具,是指为14岁以下儿童设计或明显供他们游戏时使用的任何产品或材料。基于儿童的正常行为,考虑到可预见和正常使用的周期以及当玩具按预见和正常使用的周期以及当玩具按预定或可预见方式使用时,它适用于新玩具。
EN71标准包括对36个月以下儿童及大小而不能独立坐起的儿童使用的玩具作了特定要求。那些用来搂住或抱住的具有简单特征的软件填充玩具被认为是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同时EN71标准也对包装、标志和卷标规定了要求。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为下列国家的标准机构:奥地利、比利时、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斯落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EN71-1 玩具安全-第1部分:物理和机械性能
物理和机械性能 该部分主要包括跌落检测、小零件检测、锐利边缘检测、拉力检测、压力检测、尖点利边检测、耳鼻眼拉力、扭力检测等。
物理和机械性能的要求:
4一 般 要 求 | 4.12 气球 |
4.1材料 | 4.13 玩具风筝及其它 飞行玩具的绳索 |
4.2组装 | 4.14 封闭式玩具 |
4.3软性塑料薄膜 | 4.15 承受儿童重量的玩具 |
4.4玩具袋 | 4.16 重型静止玩具 |
4.5玻璃 | 4.17 弹射物 |
4.6膨胀材料 | 4.18 水上玩具 |
4.7边 | 4.19 专门设计用于玩具的火药帽 |
4.8锐利尖端 | 4.20 声响玩具 |
4.9突出部件 | 4.21 带热源的玩具 |
4.10 相对运动的部件 | 4.22 小球 |
4.11 口动玩具 | 4.23 磁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