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产品情况介绍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水是指密封于塑料瓶(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瓶(桶)装饮用水产品包括饮用天然水,矿泉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以及瓶(桶)装饮用水等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有:水源、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人员等环节的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不合格。 二、 产品检测规则 1. 出厂检验 1.1产品出厂必须按标准规定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明,方可经销。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执行。 1.2产品以批为单位,同批产品的品质规格应一致。 2、形式检验 2.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即检验标准要求所列的所有项目。 2.1.1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2.1.2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2.1.3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2.1.4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大差距时; 2.1.5进行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复查时; 2.1.6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一次的周期性检验。 三、标准的认识 1.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等级。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非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其他标准则是推荐性标准。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判定的依据是产品标准。 2.饮用水产品的相关标准有:GB 8538-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
4、电导率检测时,应该选用适合的电极。若测定电导率低的水样可以选择光亮电极,若测定电导率高的水样应选择铂黑电极。每个电极上都有对应的常数。 ㈡ 理化检测 ⑴配制一般溶液精度要求不高,1-2位有效数字,试剂的质量可以由架盘天平称量,体积用量筒量取即可。如:欲配制20g/L氯化钠溶液100mL,如何配制?配法:称取2g氯化钠溶于水中,加水稀释至100mL。 ⑵在化学检测中使用酒精灯时应当注意酒精切勿装满,应不超过容量的三分之二,灯内的酒精不足四分之一时,应在灭火后添加酒精,燃着的灯焰应用灯帽盖火,不可以用嘴灭火,以防引起灯内酒精起燃,酒精灯应用火柴点燃,不应用燃着的灯来点,以防失火。 ⑶仪器的洗涤方法: 1、水刷洗:首先用适合的毛刷蘸水刷洗仪器,用水冲去可溶性物质及刷去表面黏附的灰尘。 2、合成洗涤剂水刷洗:可用5%的洗衣粉水溶液刷洗仪器,温热的洗涤液去油能力更强,必要时可短时间浸泡。(去污粉因含有细纱等固体摩擦物),有损玻璃,一般不要使用。 3、洗净的仪器倒置时,水流出后器壁应不挂水珠。再用少量纯水刷洗仪器三次, 洗去自来水带来的杂质。 ⑷ 移液管和吸量管统称为吸管。使用前应用要吸取的溶液润洗2-3次,吸的时候右手手指应稍带湿润,以便于控制液面。放出液体的时候移液管跟瓶子应呈90度,液体放完后可将管尖接触瓶子内壁约15秒,不必借外力使其流出,因为校准时已经考虑了末端的残留体积。 5、容量瓶一般是用来配制标准溶液或试样溶液的。使用前应该先试漏,倒立2分钟,观察是否有液体渗出。 ⑸数字修约规则:“四舍六入五成双”。即当尾数≤4时,舍去后面的数字,当≥6时进位,当尾数为5时,则视保留的末尾数是奇数还是偶数,5前为偶数应将5舍去,5前为奇数应将5进位。例如:将28.175和28.165处理成4位有效数字,则分别为28.8和28.16;将28.2645保留3位有效数字应为28.3。 |
2、搬动显微镜的时候 应一手托镜座,一手握镜臂,放于胸前,以免损坏。 3、显微镜放置的地点要干燥,以免镜片生霉;也要避免灰尘,在箱外暂时放置不用时,要用纱布等盖住镜体。显微镜应避免阳光曝晒,并须远离热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