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hza123(hza123) 发表:
我们单位化学法标准曲线有效期规定是3个月,但是我却没有找到相关的正式规定文件。不知道大家化学法标准曲线有效期是多次,每次都做还是也是3个月,1个月,或者1周什么的固定间隔,参照什么文件执行的。
(1)标准曲线属于实验室质量控制的范围,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结果控制的要求: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监控和/或使用次级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开展内部质量控制。
(2)准则中并未对“定期”进行规定,所以如果“定期”,就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来定了。
(3)既然准则上没说明,那根据一般的分析教材,当实验条件(包括药剂、人员、仪器等)发生变化时,最好重新制作标准曲线。一般来说仪器如果长期使用,并经过检定,是处于稳定状态,而人员药剂的变化往往会较大。如果说每次换个人操作都要换曲线,那工作量就太大了。
(4)我们一般的做法是,根据检测的频率来做,如果该项目天天都要检测,并且检测量较多时,要求至少每周做一次曲线。如果检测量上,一个月都没有几单的话,就一个月做一次曲线。当然,仪器如果出现故障并大修后回来的,经过检定后,需要重新做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