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享】实验室试剂毒性及注意事项--鉴于要接触好多有毒试剂,铭记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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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才看到。。。我还以为乙氰比甲醇度性高呢
原文由 省部重点实验室(gl19860312) 发表:
①  神经毒性。

以脂肪烃(正己烷、戊烷、汽油)、芳香烃(苯、苯乙烯、丁基甲苯、乙烯基甲苯)、氯化烃(三氯乙烯、二氯甲烷),以及二硫化碳、磷酸三邻甲酚等脂溶性较强的溶剂为多见。

②  血液毒性。以芳香烃,特别是苯最常见。苯达到一定剂量即可抑制骨髓造血功能,往往先有白细胞减少,以后血小板减少,最后红细胞减少,成为全血细胞减少。个别接触苯的敏感者,可发生白血病。

③  肝肾毒性。

多见于氯代烃类有机溶剂,如氯仿、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氯 丙烷、二氯乙烷等中毒。

④  皮肤粘膜刺激。

多数有机溶剂均有程度不等的皮肤粘膜刺激作用,但以酮类和酯类为主。可引起呼吸道炎症、支气管哮喘、接触性和过敏性皮炎、湿疹、结膜炎等。





防治: 1) 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时,要加强密闭通风,减少有机溶剂的逸散和蒸发。2) 应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毒口罩或防护手套。3) 皮肤粘膜受污染时,应及时冲洗干净。勿用污染的手进食或吸烟。4) 勤洗手、洗澡与更衣。5) 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早发现中毒征象时,进行相应的治疗和严密的动态观察。 


试剂


毒性/沸点


主要毒性作用


甲醇


较强毒性

64.5℃


1)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影响最大

2)甲醇蒸气能损害人的呼吸道粘膜和视力

2)甲醇中毒是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眼部损害及代谢性酸中毒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较强毒性

80.1℃
1)苯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麻痹作用,引起急性中毒。 2)长期接触苯会对血液造成极大伤害,引起慢性中毒。引起神经衰弱综合症。 3)苯可以损害骨髓,使红血球、白细胞、血小板数量减少并使染色体畸变,从而导致白血病,甚至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 4)苯可以导致大量出血,从而抑制免疫系统的功用,使疾病有机可乘。 


乙腈

(甲基腈)


中等毒性

81.1℃
乙腈蒸气具轻度刺激性,故在浓度较高情况下能够引起一定程度的上呼吸道刺激症状。


二氯甲烷


中等毒性

39.8℃
本品有麻醉作用,主要损害中枢神经呼吸系统。人类接触的主要途径是吸入。 二氯甲烷是甲烷氯化物中毒性最小的,其毒性仅为四氯化碳毒性的 0.11% 。
氯仿  (哥罗芳)  (三氯甲烷) 中等毒性 61.7℃ 三氯甲烷在光照下,能被空气中的氧氧化成氯化氢和有剧毒的光气。 1)可经消化道、呼吸道、皮肤接触进入机体。 2)其主要急性毒性作用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眼及皮肤有刺激作用,并能损害心脏、肝脏、肾脏,另外可脱脂。氯仿有高胚胎毒性和轻度致畸性 3)长期接氯仿有高胚胎毒性和轻度致畸性触氯仿者,主要出现肝脏损害,并伴有消化不良、抑郁、失眠、共济失调等。少数人可引起嗜氯仿癖,饮酒还可增加氯仿的肝脏毒性。 4)根据氯仿的毒性数据测算,一个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人,即使他终身从事这种工作,只要空气中的哥罗芳含量在49毫克/立方米以下,就不足以对人体造成伤害。 5)在处理过程中不要用铁器(如铁勺、铁容器、铁铲等),应改用其它工具,因为铁有助于三氯甲烷分解生成毒性更大的光气。  安全防护措施:有害液体,能被皮肤吸收,吸入其蒸气也是有害的,需在通风处使用。

 
四氯化碳 76.8℃ 典型的肝脏毒物 1)CCl4是典型的肝脏毒物,但接触浓度与频度可影响其作用部位及毒性。 2)高浓度时,首先是中枢神经系统受累,随后累及肝、肾; 3)而低浓度长期接触则主要表现肝、肾受累。 4)乙醇可促进四氯化碳的吸收,加重中毒症状。 5)另外,四氯化碳可增加心肌对肾上腺素的敏感性,引起严重心律失常。 6)CCl4在高温下与水反应会有有毒物质光气产生。
乙醇 微毒类 78.4℃ 1)乙醇蒸气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轻微的刺激作用。 2)皮肤长期接触可出现干燥、皲裂现象。 3)长期吸人高浓度乙醇蒸气,可引起头昏乏力。情绪不稳定、肝功能损伤等。
甲酸 微毒类 100.8℃ 1)主要引起皮肤、粘膜的刺激症状。 2)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4)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丙酮 微毒性 56.2℃ 1)对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并对黏膜有刺激作用。 2)皮肤接触会导致干燥、红肿和皲裂, 3)丙酮对人体没有特殊的毒性,只是吸入后可引起头痛,支气管炎等症状。如果大量吸入,可能失去意识。 4)高浓度接触对个别人可能出现肝、肾和胰腺的损害。由于其毒性低,代谢解毒快,生产条件下急性中毒较为少见。
乙醚 低毒性 34.6℃ 1)主要是引起全身麻醉作用,此外,对皮肤及呼吸道粘膜有轻微的刺激作用。 2)长期接触低浓度乙醚蒸气的人员可出现头痛、头晕、易激动或淡漠、                  嗜睡、忧郁、体重减轻、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便秘等症状。   
石油醚 低毒性 30~60℃ 60~90℃ 1)其蒸气或雾对眼睛、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性。

2)本品可引起周围神经炎。对皮肤有强烈刺激性。
正己烷 低→中等 毒性 68.74℃ 易挥发 1)过去正已烷曾被归为是低毒类化学物,但后来因其挥发性和脂溶性高,在人体内可蓄积,特别对神经系统具有毒性,故有人认为应考虑将其列为高毒类化合物。
环己烷 低毒性 68.9℃ 2)对眼和上呼吸道有轻度刺激作用。 3)持续吸入可引起头晕、恶心、倦睡和其它一些麻醉症状。 液体污染皮肤可引起痒感。
正丁醇 低毒类 红细胞数减少,偶见眼刺激症状是不挥发的液体,只要不喝就可以了
液体氨水 低毒类 1)有挥发性,刺激性,吸入后对鼻、喉和肺有刺激性引起咳嗽、气短和哮喘等; 2)可因喉头水肿而窒息死亡;可发生肺水肿,引起死亡。 3)而反复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支气管炎。 4)皮肤反复接触,可致皮炎,表现为皮肤干燥、痒、发红,建议对孕妇来说,少点或不接触氨水。 
乙酸乙酯 低毒类 77.1℃ 1)对眼、鼻、咽喉有刺激作用。 2)高浓度吸入可进行麻醉作用,急性肺水肿,肝、肾损害。持续大量吸入,可致呼吸麻痹。 3)误服者可产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4)有致敏作用,因血管神经障碍而致牙龈出血;可致湿疹样皮炎。 5)慢性影响:长期接触本品有时可致角膜混浊、继发性贫血、白细胞增多等。 毒性强于丙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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